晋州市检察院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         日期: 2014-12-22 16:03:3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按照高检院及河北省院、石家庄市院总体部署安排,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高起点站位、高标准要求,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联系工作实际,严格铁规铁纪,以“四个强化”为切入点,着力塑造“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队伍形象,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开拓整改落实工作新局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强化领导责任,统一思想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根据上级要求,将教育实践活动立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总体部署、整体推进。该院迅速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上下衔接、配套联动的领导责任制。机构和组织分工明确,任务清楚,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活动有条不紊的开展。该院党组成员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深入基层做好走访调研,摆正位置接受批评意见,带头实践、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方案务实、工作扎实、任务落实,为广大干警树立标杆,当好榜样。

  (二)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该院结合自身特点,在增强干警思想理论素质上下功夫,注重创新学习形式,以报刊、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为载体,激发教育学习的广泛性与有效性,调动教育学习的参与性与创造性,引导广大干警互动交流、相互学习,形成爱学、思进、创新、有为的良好氛围。组织干警加强自身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党的群众路线学习,以座谈会的形式研究讨论如何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廉政准则》,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铁规禁令,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宣传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和意义,准确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部署要求,明确中央意图,充分凝聚共识。

  (三)强化改进作风,注重工作实效。该院把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职能工作的总揽抓手。一切为了群众,充分依靠群众,检察长多次带领干警深入镇村农户慰问群众,现场调研解决问题。坚持开门办检,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了解检察工作,主动听建议、听意见。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采取定点接访、预约接访、联合接访等方式做好接访工作,2013年该院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75次,接待群众79批85人次,对群众来访来信,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吸收广大检察干警参与,党组成员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和建议。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征求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对检察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什么、盼什么,积极主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有的放矢的选择整改方向和侧重点,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实际问题。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严之有据,严之有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铁规禁令要求,着力解决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制度监督,落实检查督导。该院根据各科室职能特点和不同岗位、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的情况,联系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活动,不搞“一刀切”,积极主动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整改不足、突出实效。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该院纪检组强化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发现并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要求广大干警不折不扣执行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积极落实领导责任,健全齐抓共管机制,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狠抓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将领导干部、广大干警的日常行为、执法活动置于强有力的规范监督之中,提高执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遵守纪律没有特权。该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取得实效。(张腾)

稿源:    编辑:张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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