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河北法制网 日期: 2014-12-22 16:03:39
民事审判和执行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两个重要环节,而执行难的问题,又是导致民事纠纷无法顺利化解的原因之一。晋州市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解决了执行难题。
为了做到不给执行留有“后遗症”,在民事审判环节,法院要求诉讼保全手续及时到位,防止被执行人在案件审理期间转移、变卖、损毁财产。审判人员在审理期间,要主动了解被执行人情况,考虑后续的执行问题。法律文书做到文字、数字准确到位,不给执行留有“后遗症”。在执行的过程中,加强和解工作,执行人员主动介入化解当事人矛盾,促进案件的和解执行。一年来,晋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1000多起,执结标的5000多万元,未发生一起当事人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