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法院利用县电视台播报立案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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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日以来,行唐县法院利用县电视台连续几天播报人民法院立案登记改革的消息,收到了良好效果。十天之内,立案数量比上月同期了2.4倍。(上月同期36件,本月85件)。 在县电视台的《每日政法》栏目,播报了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的目的、意义以及立案范围,行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春玲(同期声)做了进一步说明:自5月1日起,我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由以前的立案审查,变更为立案登记。对依法应该改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对起诉、自诉,我们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我们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材料。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我们释明理由,告知到有关部门寻求解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行唐县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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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院 立案 行唐 登记 起诉 |
责任编辑:行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