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嫂争抢扶养权,执行和解化恩仇
亲生母亲与小叔子争夺儿子扶养权历时两年,近期由法院执行和解,叔嫂和好,孩子抚养有着落,正常上学安心生活。 三年前的初春,行唐县某村小两口拌嘴后,女的李某一气之下,撇开七岁儿子和这个家,远走福建一带外出打工一去不回,直到夏天丈夫因病身亡,也未找到李某下落,孩子的叔叔杨某,可怜那爹死娘去的孩子,将其收养照顾。 转过年来,李某突然回来,见到家中变故,无不悲伤,在哭罢丈夫之后,才想起孩子。此时,杨某猜想嫂子不会守家常住,要带走侄子,就不将孩子下落告诉嫂子。实际上孩子到了上学年龄,已送孩子到某私立小学读书。李某见不到孩子,就找小叔子杨某与其理论,杨某以:“你既然不要这个家了,还要什么孩子”为由,始终没让李某见到孩子。无奈之下,李某将杨某告上法庭。 行唐县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理依法判决:孩子归母亲李某抚养。在执行过程中,杨某仍以“她既然不要这个家了,还要什么孩子”为由,始终不配合,不说出孩子的下落。 一年多来,法院执行人员找过杨某多次,均无结果。母亲李某曾以法院执行不利到法院吵闹多次。 针对此情况,法院执行庭及时调换执行人员,并与县大调解中心联系沟通,结合乡、村民调组织,共同做杨某工作。 经过一番努力,在执行和民调人员的共同努力之下,面对情、理、法,杨某低下了头,认识到:娘想见孩子是人之常情,法院判决公平公正,自己阻拦违法理亏,之后,爽快答应:随孩子意吧,他想跟谁跟谁。并说出了孩子所在学校班级。 在执行人员的陪同下,母亲李某为孩子买了食品衣物,与孩子得以团聚。杨某又礼让嫂子李某回家吃饭,两下里互相理解,和谐沟通,亲如以往。母亲见儿子快乐的学习成长,便放心地托付小叔子杨某照看,悄然而去。万里乌云瞬间化为乌有,构成一段法官和解化恩仇的佳话,在当地传扬。 行唐县法院政治处范吉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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