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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话普法

2015-05-27 15: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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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这是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笔者认为,加强普法工作的推广与研究,是推进建设法治国家的固本之举。

  只有公民具备法律信仰,从内心有真正尊重法律的心理状态,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全民普法,人人懂法的良好氛围,这个国家才有可能迈进法治社会的门槛。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是铭刻在公民心里的文化精神,而不是写在纸质上的无声条文。国家的法律必须通过权力部门不懈的“普法”工作,才能真正发挥其法治作用。

  1985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普法行动由此启动。“一五”普法,首次提出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五”普法,强调加强部门和行业专业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三五”普法,重点宣传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使人们对依法治国有了初步认识;“四五”普法,明确将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定为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五五”普法,首次提出将农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六五”普法,创造性的提出“法律六进”活动,即: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29年后的今天,梦想与现实之交,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和承诺,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殷殷期盼,也镌刻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迈向长治久安的深深足印。我们相信,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法治精神必将传遍大江南北。普法工作,也会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创造更多的辉煌。(晋州市司法局于伶)

关键词:普法,法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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