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灵寿县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灵寿县 >> 长安头条

灵寿县集中开展四项教育培训活动 大力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2015-05-29 16:37:55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灵寿县集中开展四项教育培训活动

  大力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号角,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动员,中央、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提出了做好政法工作的总要求。这一系列部署要求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关键在于广大基层工作者能否准确领会。灵寿县深刻把握当前社会形势和上级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本县政法工作实际,精心谋划推进了四大教育培训活动,对象包括乡镇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村干部,以及其他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者。教育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基层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强化了基层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筑牢了基础。

  一、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分批分片培训,提升“源头治理”能力。

  针对村级调解组织重新调整的现实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专门研究制定了《灵寿县2015年度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通过讲解调解政策法规、传授调解技巧、介绍调解经验、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分步骤对全县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培训活动突出了以下特点。一是培训方式的灵活性。针对以往集中培训人数多、课程安排紧、培训效果差的问题,今年采取分批、分片的方式进行培训,根据每个乡镇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培训时间,有效防止了“大课堂”、“走过场”现象。二是授课人员的“本土化”。改变以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讲解理论知识的授课方式,今年侧重从本县调解员中挖掘调解能手、先进典型现身说法,用形象生动的“土语”讲解身边发生的案例,易理解、好接受、有实效。三是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在分批对不同乡镇进行培训之前,事先深入乡镇征求意见,结合当地矛盾纠纷形势,制定具体培训方案,准备相应培训资料,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具体指导,受到基层调解员的一致好评。

 

  这次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对矛盾纠纷的吸附和化解能力。

  二、开展乡镇综治办主任和基层司法所长培训,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为充分发挥乡镇综治办和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县综治办联合司法、公安、信访、法院、检察院、国土、环保等部门对全县15个乡镇综治办主任和司法所长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综治办主任和司法所长的职责要求、综治工作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多发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镇直有关单位工作协调等。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乡镇综治办主任和司法所长的责任意识,提高了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基层综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保障。司法局还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了专题培训,就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规定和档案建设、手机定位系统使用与管理、社区矫正例会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讲解,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开展新上任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培训,提升“系统治理”能力。

  村支书和村主任是村里的“主心骨”、“领头雁”,担负着带好“双委”班子、搞好村务管理、带领村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职责,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鉴于农村“双委”换届基本结束,一大批新干部进入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支书和村主任的调整,势必对农村社会治理产生较大影响。对此,县委政法委联合县委组织部举办了农村干部培训班,从5月份开始对全县新上任的村支书和村主任进行专题培训。培训班安排党性教育、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社会治理、农村和谐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等多个专题,并邀请有关县领导结合分管工作进行授课,有效提升了新上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的综合素质,为统筹抓好农村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打下了基础。

  四、开展科级干部理想信念和依法行政培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4月28日—31日,县委政法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法制办等单位开办了灵寿县科级干部理想信念和依法行政教育专题培训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观看影片视频、进行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就加强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等内容进行了授课,邀请律师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详细讲解了依法治国的目标、内涵、任务以及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和面临的困难挑战,并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全面生动地讲解。参训人员普遍反映,通过参加培训,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和法制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提高。

关键词:教育培训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灵寿县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灵寿县委政法委员会    灵寿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序号:冀ICP备09024425号-27    技术支持:长城网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