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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检察院 被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5-05-29 15: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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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灵寿县检察院在创建“文明单位”方面取得好成绩。近日,该院被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授予“2012----2013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关键词: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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