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租赁汽车抵押诈骗钱财
(通讯员:张建新王瑞平)2015年3月初,被害人郭某报警称:其放在大厂县某小区院内的灰色帕萨特轿车被盗。接到报案后,大厂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民警一方面围绕发案现场调查走访、细致摸排;另一方面根据被盗汽车的特征进行全方位布控;同时调取视频监控,排查可疑人员。 经查发现:2015年3月初,事主郭某经朋友介绍认识李某(男,44岁,天津人),李某称因手头拮据自愿低价以5万元抵押给郭某,且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此案发生后李某下落不明。民警进一步查明该车并非李某所有,而是其由天津某汽车租赁公司租出。民警凭借办案经验判断,该案并非汽车被盗案件,而是当前一种新型诈骗犯罪——汽车租赁、抵押诈骗案,并判断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上网追逃。 2015年3月28日,民警将该涉案车辆在天津市南开区查获查扣。4月8日,民警在内蒙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内蒙古赤峰市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其以汽车租赁、抵押方式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关键词:租赁汽车|抵押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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