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升社区矫正效果
晋州市司法局在对特殊人群管理中,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管理,实行严格的制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该局认真了解分析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
一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坚持“八个一”制度:即一周一次口头汇报,一周一次电话汇报,一月一次书面汇报,一月一次集中学习教育,一月一次社区服务,一月一次个别谈话,一月一次考核评审,一年度一次评审总结;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行为动态;每月定期不定期地与矫正对象谈心,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调整谈心内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另一方面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分类施教,因人施教,着力对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充分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在矫正过程中,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专题教育、组织参加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安排法律常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时政教育及职业技能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使其正面认识社会,迷途知返。
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和个性化矫正,该局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效果明显提升,有效地预防在矫对象重新犯罪。
|
关键词:矫正 社区 管理 教育 一次 |
责任编辑:石家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