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法院2014年喜获多项荣誉
2014年,是元氏法院克难攻坚、开拓进取的一年,也是考验担当、奋发有为的一年。一年来,元氏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面对突出困难不退缩,面对繁重压力不动摇,面对艰巨任务不懈怠,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跨越和发展,取得了多项市、县级荣誉。 2014年市委、市政府授予该院“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14年度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领导班子”、县级“文明单位”荣誉;县委、县政府对该院工作突出的八名优秀人员给予个人嘉奖;对一人记个人三等功。2014年度,石家庄市中院授予该院集体三等功;授予民三庭集体三等功;一人记个人三等功;四名同志分别被市中院授予“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司法公开先进个人”荣誉。 2015年,元氏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常规工作抓细节、重点工作创特色、总体工作上台阶。打造一个品牌,抓好两个重点,加强三个建设,确保四个不出,力争五个满意。即:打造一个具有元氏法院特色的“品牌工作”、“品牌庭室”、“品牌法官”。坚持一手抓审判执行业务,一手抓司法公开。加强“公信法院”建设、“民生法院”建设、“效能法院”建设。确保案件不出错、队伍不出事、廉政不出规、形象不出丑。法院工作让我们自己满意,让人民群众和代表委员满意,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上级法院满意,让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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