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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不一定有好报

2015-05-29 1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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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女士与孙先生正在谈恋爱,两人的关系一天比一天甜蜜。一天,孙先生对赵女士讲他做生意急需用钱,有个姐姐姓刘,她愿意用自己的两套房产作抵押为孙先生办理借款,但刘姐在外地出差回不来,赵女士与刘姐长得很像,可以替代刘姐去办理抵押借款。

  赵女士对冒充别人办理借款心存疑惑,要求与刘姐通电话,孙先生满口答应。过了几天,果然有位女士给赵女士打电话,电话中那位女士称自己就是刘姐,赵女士问刘姐知不知道孙先生要拿她的房产作抵押借款,刘姐说她都知道,让赵女士按照孙先生的指示去做就行。看出了赵女士的犹豫,孙先生又给赵女士写了免责声明,称如果有事全部责任由自己承担。

  至此赵女士完全相信了孙先生,就和孙先生一起以刘姐的名义在银行办理信用卡,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单身证明,与出借方签订了20万元抵押借款合同,并在房管部门办理了两套房屋的抵押登记。20万元到账了,赵女士把钱款全部取出交给了孙先生。

  这些都是赵女士知道的,赵女士一直认为自己帮男友解了燃眉之急,自己的好心一定有好报。然后,还有一些事情是赵女士怎么也想不到的:刘姐是孙先生的前女友,两人曾经同居四个月,就在同居期间,孙先生拿走了刘姐的身份证、房产本等证件;给赵女士打电话的也不是刘姐本人,而是孙先生在网上雇的;借款没有拿来做生意,而是全部偿还了孙先生的个人欠款......孙先生涉嫌合同诈骗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而赵女士好心却帮助犯罪分子办了坏事,自己也要为这2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关键词:抵押|事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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