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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 保障食品安全

2015-05-29 17: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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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石家庄高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以本院近年查办的几起发生在辖区内的“毒豆芽”案件为基础案例,通过对涉及食品安全以及监管环节的犯罪特点、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以期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高新区检察院自2013年以来,共查办特大制售毒豆芽案件3件14人。纵观3起案件,我们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通常存在以下特点:涉案人员普遍分布在基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涉及范围广泛;作案手段隐蔽,查处难度大;与其他犯罪案件相交织。 分析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原因,我们认为:一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暴利诱惑;二是消费者只看重食品外观形象,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三是食品安全宣传的声势不大、氛围不浓;四是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难度较大。五是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造成监管的缺位和滞后。 针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检察机关应及早介入,强化监督,充分发挥惩防一体的震慑作用,督导各相关部门对食品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加大打击力度,强化预防效果,减少各环节产生的危害。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政府牵头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针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特点,以政府高度重视促进各执法部门必须重视,强力推动食品安全整治、监管、惩处等工作的开展。加强建立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全方位的监管合力。健全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严于问责,对食品问题常发、易发、偶发环节或地带监管到位。加大对食品违法的惩处力度,重视打击食品安全渎职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贿赂以及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让职务犯罪无处遁形。突出预防职能,加强食品安全的犯罪预防和监督。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经常走访行政执法监督部门,通过多种形式促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对查办案件中存在的监管体制机制、制度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帮助堵漏建制、强化管理,从制度上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检察机关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发生。加强对食品领域各个环节的警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法制意识。鼓励公众进行食品安全举报,拓宽线索来源,多渠道打击犯罪,将法律宣传工作确实落到实处。

关键词:加强 安全 监管 食品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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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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