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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执行一起涉法涉诉道路侵权案,被多家媒体采用

2015-06-04 11: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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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法院:成功执行一起道路侵权案

    2015年4月21上午,行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城寨乡政府、颖南村委会的支持下,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成功执行一起影响道路通行案。

本县城寨乡颖南村,两户村民因门前道路权属问题发生纠纷,经本村干部、群众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告上法庭,经上碑人民法庭审理,2009年9月作出判决,责令被告方五日内将原告住宅门前道路恢复原状,宽度不少于3.35米。期间,被告曾在自认为自家一方挖坑取土,影响了原告方通行,为此两家发生殴斗事件,上升到刑事案件,双方为此都受过刑事处罚,双方都上访告状,一时间成为全县棘手信访案件之一。近期,经原告方申请,法院多次与乡镇、村里协调,最后,做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经充分准备,特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代表现场监督、见证执行,在城寨乡政府、颖南村委会的积极配合支持下,执行局长现场指挥、执法干警们亲自挥锹填土,村里又找来一台小铲车,通过大家一上午的努力,原告方门前争议道路垫平,并将多余沙土留给原告方自家垫院子使用。对此执行效果,群众称赞,原告方表示满意。

                          行唐法院政治处

关键词:执行 法院 道路 原告 原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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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行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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