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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大力推行点名预约接访 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

2015-06-05 16: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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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推行点名预约接访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

   ——灵寿县在全县政法机关推行点名预约接访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要求部署,灵寿县紧紧抓住当前信访群众尽快解决诉求的急切期待与政法部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效率不高的突出矛盾,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三严三实”为基本要求,以疏通诉求反映渠道为突破口,在全县政法机关推行了点名预约接访制度,在信访群众与接访人员之间架起了“直通车”。该制度推行以来,全县政法机关共接待点名预约接访案件20起。其中,11起案件已得到妥善处置,实现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剩余9起案件正在法定程序当中,经解释说明,得到了信访群众的理解和认可,避免了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的发生。

  一、夯实“三项基础”,构建点名约访接访平台

  所谓点名预约接访,就是政法各部门在原有接待制度的基础上,将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信访群众自主、有针对性地选择接访人员,并约定具体时间,由被约访人员接待信访群众的制度。点名预约接访从根本上解决了接访人员只接访不办案、不了解案件办理进展,而办案人员只办案不接访、不了解信访人基本诉求的“中梗阻”问题。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政法各部门依托信访接待室,将班子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姓名、照片、分管工作等信息公开,使来访群众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与自己问题“对口”的领导干部或者业务部门负责人,按照约定时间反映问题,既方便群众信访,也消除了当事人心中的顾虑,最大程度地为解决问题提供方便。

  二是规范约访程序。来访群众根据公示牌上公示的领导姓名,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点名预约接访人员。政法各部门信访室负责登记建档,联系被约访人员,并协调接待时间和地点。被约访人员因重要工作不能按时接访的,由政法部门信访室与双方协商,重新预约时间,非特殊情况预约时间最迟不超过7日。信访人同意由其他人接待的,可由被约访人委托其他领导或信访室工作人员接访,但委托接访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被约访人汇报接访情况,由被约访人负责案件的后续处理。

  三是实行统一建档。由政法各部门信访室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则,统一建立点名预约接访档案,统一制作《点名预约接访登记表》,来访群众要求点名接访的,填写点名预约登记表,安排被约访人接访,并从接访到案件办结建立完整的档案。

  二、强化“六项制度”,理顺涉法涉诉信访程序

  一是首办负责制度。规定被约访人员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是否属管辖范围,都要认真接待,并详细记录下群众诉求。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政法各部门自行甄别,确属本部门管辖范畴的,实行首办责任制,由接待人员负责处理。对不属管辖范畴的,侧重做教育疏导工作,引导上访人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必要时可以电话或信函形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二是双向承诺制度。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政法部门管辖范畴的,填写信访事项受理登记表,接访人与信访人签订双向承诺责任书,接访人向信访人承诺办理人和办理时限,信访人向接访人承诺办理期间不越级上访。

  三是限期办结制度。信访事项受理后,严格落实责任领导,明确承办部门、配合部门,尽快调查了解情况,限期包案处理。其中,一般问题要在一周内办结,复杂问题要在一个月内办结。尚在法律程序内的案件,向上访人说明案件进程,在法定时限内,尽力提前办结。

  四是案情回复制度。信访事项办理完毕后,接访领导要对办理结果签署意见,并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回复信访人员,争取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上访群众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在做好解释引导工作的同时,主动向政法委、信访局汇报,并在信访部门备案,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越级访发生。

  五是预警督办制度。政法部门信访室负责对约访案件建立《跟踪督办卡》,实行流程监控。在接近承诺办案时限两周时,发出办案时限预警,提醒承办部门加快办案进程。接近承诺办案时限一周时,发出《跟踪督办通知书》,并通知包案领导,督促按期办结。

  六是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点名约访不重视,推诿、拖延,或因接待态度和工作作风引发越级上访的,从严追究被约访人员的责任。对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后,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到位,处理不及时,造成集体访、越级访或重大恶性事件的,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和承办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四个效果”,提升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整体水平

  点名预约接访作为我县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践行群众路线、落实“三严三实”的一项创新举措,有效提升了我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整体水平,实现了“四个促进”的社会效果。

  一是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群众反映问题“零距离”。点名预约接访制度的推行,改变了政法各部门信访“收发室”的形象,改变了以往群众投诉“泥牛入海,无声无息”的状况,实现了接访领导、办案领导与上访群众的零距离接触,使接访、处访、办理、答复形成直通,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改善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形象,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尊重,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

  二是舒缓了群众情绪,促进了信访秩序的根本好转。信访群众情绪容易激化,一个重要原因是想见谁见不到。点名预约接访制度的实行,使上访群众“想见谁”的意愿得以实现,会从心理上感觉自己的问题得到了充分的重视,从而舒缓对抗情绪,积极配合案件处理,有效促进了涉法涉诉信访秩序好转。

  三是完善了工作机制,促进了群众合法诉求妥善解决。凡是预约接访受理的案件,都按照接待、受理、办理、答复的程序,实行一起案件、一套人马、一套处置方案,限期化解,从而完善了涉法涉诉工作机制,强化了政法部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体责任,有效促进了群众合法诉求的及时妥善解决。

  四是消除了群众误解,促进了司法公开公正。在点名约访中,办案人员与信访人就信访事项公开讨论、当面质证,使信访人了解了案件办理和法律适用情况,增加了司法透明度。同时,通过点名约访,信访群众可以及时发现政法部门办案工作中存在的瑕疵、错误甚至违法行为,并要求政法部门予以纠正和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司法监督,促进了司法公正。

  中共灵寿县委政法委

  2015年6月5日

关键词:灵寿 涉法涉诉 信访 接访 点名 预约 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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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灵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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