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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车起纠纷 调解化干戈

2015-07-16 10: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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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行唐县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丢车引发的债务纠纷一案。

  今年3月初,申请人行唐县村民李某出资1.6万元购买二手轿车一辆。5月9日,李某因车出故障到到某汽车修理修理。待修期间,李某朋友张某介绍一买主到修理厂试过车,试车后因疏忽没有把车钥匙交给李某或修理厂,后该轿车被盗。事件发生后,李某多次找到该要求赔偿,但修理厂坚持不应该负全部责任,理由是张某也有责任,所以经协商只赔偿了李某9000元。李某认为自己损失太大,找到张某以张某和试车后没有及时把把车钥匙交给李某或修理厂为由要求张某赔偿剩余的6000元。而张某说也是出于好心给李某找买主,因当时一时疏忽把车钥匙丢在了车上,不是故意为之,又不是丢车的直接原因,所以不应该赔偿那么多,最多赔偿1000元,为此双方分歧很大,导致两人关系破裂,两人为赔偿一事在电话中发生口角,甚至相互谩骂,双方矛盾不断升级。为此李某于5月25日,到行唐县城区调委会申请调解解决。

  调解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便着手调解此案。首先稳定双方的情绪,并指出此案的症结在于李某损失大,张某因疏忽也有一定的责任,两个人本来是朋友,车被盗是两人谁也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处于经过调解人员的细致做工作,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一致协议:一、被申请人张某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张某2000元为清;二、赔偿协议履行后,申请人不再追究被申请人的任何责任;三、车被盗后,双方都已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如果以后此案告破该车回回后,申请人愿意将2000元如数退还给被申请人。

  近日,申请人李某、被申请人张某一同来到行唐县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被申请人张某现场把2000元交给申请人李某,至此,这起因丢车所引发的债务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关键词:调解 申请 申请人 请人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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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行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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