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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法院大力开展“六治”专项行动

2015-08-29 11: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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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泽县法院大力开展“六治”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振奋精神状态,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从8月初开始,深泽县法院大力开展“六治”专项行动,针对干警队伍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散、乱、软、庸、懒、贪”等六种不良现象,认真进行清理整治。

  一是治“散”。整治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不听招呼、我行我素等“散漫”行为。主要解决对中央“八项规定”置若罔闻,纪律意识淡薄,不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审判纪律,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尽心尽责,甚至擅离工作岗位,或在上班时间不办案、不办公等问题。

  二是治“乱”。整治不遵守法规制度,不依法办案、对群众冷横硬推等“任性”行为。主要解决执法办案不公,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按照职责、权限、程序办事,不学习、不钻研、工作凭经验、甘于“吃老本”等问题。

  三是治“软”。整治原则性差,明哲保身,不敢较真碰硬,不敢担当等“软弱”行为。主要解决不敢直面矛盾,不敢抵制歪风邪气,对影响公正审判、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及对“闹庭”、“闹访”、“缠访”等不法行为,怕惹火烧身,一味姑息迁就,不予有效制止等问题。

  四是治“庸”。整治不思进取,热衷应付、安居后进、工作长期无起色等“平庸”行为。主要解决不能胜任岗位职责,不能完成目标任务,长期处于后进状态,处理业务工作漏洞迭出、对分内的疑难问题束手无策,甚至引发群体事件等问题。

  五是治“懒”。整治群众观念淡薄,贪图安逸,敷衍塞责,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沓,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等“懒惰”行为。主要解决对工作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等问题。

  六是治“贪”。整治以权谋私、执法不廉等“贪腐”行为。主要解决利用手中权力或工作岗位之便,徇私枉法,雁过拔毛,收取当事人好处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为确保该项行动取得扎实实效,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侯忠义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造国同志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该院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各庭室负责人为本庭室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本庭室工作谋划、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有力推动了全院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深泽县人民法院

  2015年8月18日

  (供稿:高山)

关键词:法院|六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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