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院法警总队来灵寿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法警工作
![]() 2015年10月29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孟凡良,总队警务科长梁辉及警政科长江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政委付晓旭到灵寿县法院调研指导法警工作,在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尹青江、法警队队长董书江的陪同下,参观了审判法庭,旁听了开庭程序,参观警务装备室,指导安检工作并对本院法警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给予了意见及建议。
随后的座谈会议中,灵寿县法院院长高会岭,执行局局长尹青江,法警队长董书江,办公室主任赵军伟出席了会议,会议上法警队长董书江对灵寿县法警工作作了汇报,而后大家各抒己见,对灵寿县法院乃至整个河北省法警工作的开展与进-步完善提供了意见和建议,河北总队的孟队长在肯定了我县法院的工作后,同时针对灵寿县法院法警工作的问题也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院领导要重视法警工作,安全无小事,看似很小的一件事,可能都会为安全隐患埋下伏笔,并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尽量进一步提高法警待遇。二是做好执勤工作,随时处理突发事件。并有条件的进行处置突发事件的演练。三是最重要的,要加强干警专业文化知识及身体素质,提高干警整个队伍的素质,为保障法院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 最后,高会岭院长对我县法院法警实际工作情况作了总结,我县法院法警队在院党组的领导关心下,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把服务审判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任务,严肃执法,热情服务,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为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出色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今后,灵寿县法院要继续保持一贯优良作风,好的方面继续加强,不足的一面吸取经验教训,防微杜渐,居安思危,为本院审判、执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灵寿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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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灵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