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 有关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8月26日下午,矿区委政法委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委班子成员和矿区法、检、公、司主要领导集中学习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海平提出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访的严重形势,正确领会《意见》精神,统筹推进,密切合作,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稳妥处理好非访工作,把处理信访活动中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贯彻到具体行动中。二是严格执行。要切实履职尽责,不折不扣地落实《意见》要求,采取果断措施,重拳出击,强力震慑,对信访活动中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迅速扭转处理非访工作的被动局面。三是维护好信访秩序。要结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把落实《意见》精神作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的具体重要举措,通过有效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群众依法走上正常信访渠道,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2015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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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