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社区矫正工作连续四年无重新犯罪
2010年以来,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按照“底数清、对接上,管得住、改得好”的工作要求,严格遵守矫正工作制度,执行矫正流程,实行分级管理、无缝衔接,连续四年实现了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探索实行“六化”工作法、“三级三色”档案动态管理;实行社区E通矫正管理平台及社区矫正视频监控系统,做到动态监管无死角;严格“日定位,周上站,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措施,把社区矫正人员纳入全方位工作视线中。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消除在始发、解决在基层。 二是严格落实教育责任。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劳动,聘请心理专家、心理医生对社区矫正人员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服务。 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积极协调就业、社保、教育等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和定点安置,组织各基层党员干部与刑释解教人员结成帮扶对子,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了解包括他们家人在内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经济状况,协调沟通派出所给予支持,促进其尽快融入社会。 |
关键词:工作 矫正 社区 人员 正人 |
责任编辑:高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