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井陉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井陉县 >> 社会治理

井陉法院四项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5-12-18 11:17:39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井陉法院四项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开通涉及未成年人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未成年人切身权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同时,对暂时家庭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诉讼费实行缓交、免交,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调解,力求“案结事了”。对于涉及家庭子女之间纠纷以及离婚、赡养、扶养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把调解工作贯彻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功能,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着力构建联动工作机制。联合教育机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维权立体网络,重点依托学校开展心理辅导和问题少年的帮教工作,注重关注因家庭暴力犯罪、离婚原因受到伤害的少年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减少失足青少年再犯罪,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以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法律宣讲、邀请观摩庭审现场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效的普法宣传,加强与妇联、村民自治组织的沟通联系,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以人民陪审员为纽带,有效发挥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树立全心全意为青少年服务的社会意识。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井陉县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井陉县委政法委员会    井陉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序号:冀ICP备09024425号-27    技术支持:长城网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