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桥西区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桥西区 >> 司法公开

桥西区检察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打造律师接待工作“三个窗口”

2015-12-19 02:13:05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将律师接待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便民利民的重要平台,努力打造规范有序、文明服务、公开公信的接待窗口。自案管办负责律师接待工作以来,共接待律师阅卷690余次、查阅卷宗1200余册,接受律师案件查询640余次、收转律师递交相关材料申请260余份,取得了良好效果。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在桥西区检察院视察调研时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健全接待工作机制,打造规范有序窗口

  一是确保流程顺畅、程序规范。立足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工作暂行规定》和《律师阅卷工作暂行规定》,规范了各项接待工作流程,完善了阅卷预约、资格审查、案卷交接等事项流程,确保阅卷工作安全规范、有章可循。二是严防律师违法违规执业。通过“三看”加强阅卷手续规范性审查,一看手续是否齐全,材料是否填写完整规范;二看律师身份,审查律师执业证书有效期,核对人证是否一致等;三看委托关系,审查委托有效期、委托人身份等。同时,在阅卷前及时与案件承办人员进行沟通,对案件同案犯、被害人、同案律师等信息核对登记,杜绝同一律师代理同案多人等违规执业现象。三是提升律师阅卷的信息化水平。该院高标准建成专门的律师电子阅卷室,并配备了多台电脑一体机,可供4名律师同时进行电子阅卷。同时,研发了律师电子阅卷专网系统,将所有案卷通过高速扫描仪转化为电子卷宗后发送到指定电脑提供查阅,律师按照阅卷流程及规定可自行完成阅卷工作。

  二、强化便民利民意识,打造文明服务窗口

  一是树立平和亲民的工作态度。始终将理性、文明、平和作为律师接待中的工作准则,制定了《案管工作人员文明用语规范》,细化列举了接待及通讯中的规范用语,坚持做到不敷衍塞责、不推诿懈怠,赢得了来院律师的高度评价,实现了律师接待工作零投诉。二是坚持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为提高律师接待工作效率,方便律师阅卷和查询,案管部门制作了联络信息卡,卡上印有案管大厅电话及每位干警的联系方式,并建立全天候预约服务制度。律师除通过电话预约或网络预约外,还可以通过第一次到访后案管办提供的联络信息卡进行24小时预约,提前告知需要查阅的案件、计划阅卷和会见的时间、联系方式等,确保律师来院不超两次就可完成办理事项。同时,对于一些外地律师,未经联系预约直接到该院阅卷或办理其他事务的,案管人员都会积极联系办案人员,最大限度地帮助其满足要求。三是强化服务办案的工作理念。以律师接待工作为平台,建立律师信息台账,专门登记办理业务的律师相关信息,方便办案部门和人员随时查询。同时,案管办及时登记、转交、转达律师提出的各类书面材料和意见,为业务部门办理案件节省时间,提升办案效率。

  三、强化自身监督意识,打造公开公信窗口

  一是建立畅通投诉机制。在案管大厅宣传栏中公布该院检务督察人员联系方式,一旦发生接待人员或者办案人员有阻碍、拖延律师行使其权利的现象,律师可以直接向检务督察室投诉。二是建立跟踪监督机制。案管办对办案人员答复律师申请事项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案件承办部门在相关法律规定期限内答复的,及时备案登记;即将到期仍未答复的,启动预警程序,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答复;超期答复或无故拖延的,进行通报,全面落实监督效果。三是建立律师回访机制。该院案管部门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已办结案件的律师及时回访,掌握律师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第一手意见,全面了解办案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利用办案谋取私利等现象,防止出现执法不公、不严和冤假错案情况的发生,确保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共对80名律师进行了回访,受访律师均对该院案管的接待和办案工作表示满意,并有1名律师向该院案管部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桥西区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桥西区委政法委员会    桥西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序号:冀ICP备09024425号-27    技术支持:长城网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