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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检察院着力打造高品质微信平台 推动检务公开工作高效化常态化亲民化

2015-12-19 02: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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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西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渠道,以微信为切入点,依托“石市桥西检察”微信公众平台,进一步增强检务公开效果,扩大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自2015年5月微信公众平台正式开通以来,已发布微信500余条,粉丝近500人,通过在微信上大面积、大幅度地公开检务,为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开辟了新的途径,逐渐让群众对检察院有了全面的、整体的、系统清晰的认识,深受社会各界点赞。

  一、领导重视,规范管理,激发微信公开动力

  该院兰志伟检察长高度重视微信工作,多次在党组会以及全院大会上安排部署,并亲自示范指导微信公众平台操作流程。为确保微信公正平台取得良好公开效果,专门成立了微博、微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编辑部,设在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并根据各部门人员和职能分工,确定微信稿件报送任务,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加强对微信工作的管理,制定了《桥西检察院微信管理办法》,明确了“微信平台”的工作宗旨、职责定位、发布机制、保障机制、工作纪律以及考核机制等,明确规定发布微信需填写《桥西区检察院微信信息发布审批表》,报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政治主任审批同意,最后统一发布,层层把关规范稿件审批,着力打造集检察宣传、检务公开、检民互动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开辟检察工作的新阵地。

  二、创新形式、精心策划,打造微信公开亮点

  该院在微信平台的维护上,力图遵循检察工作和宣传工作规律,创建了如“西检要闻”、“西检动态”、“以案说法”、“法律讲堂”、“身边典型”、“西检文化”“微心语”等多个特色板块,系统性、针对性地把检察信息呈现在广大受众面前。一方面,在微信内容上力求做到两个注重。一是注重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工作、危害环境能源资源专项工作开展宣传、科技强检工作、两法衔接专项工作等,在微信平台上展示检察工作成果。二是注重突出桥西检察院亮点工作。如“探索创建值班公诉人制度”、“不捕说理提升司法公信力”、“桥西院关爱青春帮教工作”、“‘执行听证’监督创新工作新模式”等多项特色工作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宣传。创建的“身边典型”也让大家深深感受到自己身边榜样带来的力量。而“西检文化”中桥西干警的摄影、诗歌散文作品也助推着桥西检察文化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在微信形式上力求做到两个鲜活。一是时效性要强要鲜活。当天的活动当天微信必须发布,微信每日更新3条以上,节假日微信照常更新,保持内容的鲜活性。二是形式要多样要鲜活。该院微信采用图文结合、漫画、图解等表现形式增加可读性和趣味性。特别是将本院的特色经验制作成了10余个H5宣传短片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展示,在全市起到了“领头羊”的效果。如:“石市桥西检察院‘阳光团队’工作纪实”、“桥西未检工作—用爱和责任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桥西区检察院依托警示教育基地抓预防”、“桥西区检察院大力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助推依法行政”等这些自己独有的品牌短篇,形式丰富,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极具可读性、鲜活性,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注重推广,良性互动,增强微信公开活力

  该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受众面广、亲民性的特点,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主动宣传、主动引导,将微信真正打造成检民互动的连心桥。为取得更好的公开效果,一方面,在检务公开宣传册上将本院微信二维码印制在封底,方便来本院进行查询咨询的群众、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的人员及办案的公安干警随时关注我院微信。另一方面,利用“检察开放日”邀请各界人士来桥西区检察院参观的时机,通过邀请添加微信的形式大力宣传检察工作,变检察开放日为常态的检务公开。同时,在走访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两法衔接”成员单位时,请其关注桥西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通过主动宣传讲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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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桥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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