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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打工遇老赖 ,法律援助讨工薪

2016-02-16 12: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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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7日,行唐县上方乡西城子农民刘挪香、杨国堂、侯增义、刘难过等四人来到行唐县司法局,将一块写有“承德打工遇老赖,法律援助讨工薪”的旌旗,送到司法局工作人员手里,并道出了对他们对行唐县司法局的感激之情。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早在2012年春天,他们跟随本县老乡张白钢和赵仁月到承德打工(垒石头),打工一个月,拖欠他们6000多元工资,多次催要无果后。他们只好于2014年春天求助行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法律援助工作者张建杰承办此案。张建杰即日写诉状起诉了他们的直接老板赵仁月(赵仁月给他们打有欠条,赵仁月承认,并跟他们和办过)。可到了法庭上,赵仁月百般抵赖,说他的老板张白钢(已外逃)还欠他的钱。结果一审法院判决农民工败诉。他们只好上诉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法庭上,张建杰并没有灰心丧气,而是据理力争,摆事实讲道理。经努力,二审法院判决:事实不清,发还重审。经过行唐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农民工终于胜诉。最后,张建杰又通过关系,催促执行庭快速执行,到2016年1月6日,四个农民工终于拿到了他们的工资。早已灰心丧气的四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工感动的留下了真心的眼泪。

关键词:援助 他们 农民 唐县 行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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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行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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