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出台措施加强乡村调解工作
近日,行唐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该《意见》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加强推动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通过采取明确责任主体、提高专职调解员的生活补贴、积极落实“以案定补”制度,完善考核机制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乡村调解工作,将对全县乡村调解工作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行唐县的人民调解工作起步早,县、乡、村各级民调组织齐全。目前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67个,调解员1500余名,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3个。2015年成立了以个人名义命名的调解室两个—“老康调解室”和“宏伟调解室”,2015年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109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该县加强乡村调解工作措施的出台,将会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提升农村民主自治与法治建设有机结合的水平,为实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网、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法治行唐”、“和谐行唐”建设将发挥更加积极的贡献。 |
关键词:乡村 工作 行唐 调解 ldqu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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