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3.15法制宣传
开展“3.15”法制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3月15日上午,晋州市司法局与市消协等10余个单位联合在信誉楼广场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法制宣传活动。参加活动的单位通过设置咨询台和投诉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为广大消费者讲解和传授真假商品的识别知识,接受消费者的法律咨询等形式,向消费者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引导消费者健康、合理消费,此次活动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前来咨询的人员络绎不绝,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30余人次,散发消费者维权基本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材料及法制宣传便民服务卡2000余份,得到了参加活动居民的一致好评,营造了和谐消费的市场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晋州市政法委 2016年3月21 |
关键词:法制 消费 消费者 活动 宣传 |
责任编辑:晋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