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法院将13万元执行款兑现给70名工人工资
3月23日,高邑县法院将执行款13万元兑现给了70名工人工资。去年,该院受理县人社局 与某陶瓷公司劳动行政一案后,依法对县人社局的处理决定书进行了行政审查,该决定书记载某陶瓷公司应给付拖欠2013年12月-2014年3月70名工人工资共计13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对该公司部分设备进行查封,但公司于2014年5月份已 停产倒闭,不能履行行政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后该院多次与公司协商均未果,2016年1月法院 通过电视台依法公开变卖该公司的机器设备,最终变卖款为13万元,兑现了拖欠已久的工人工资款,为了表示感谢,工人们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了该院干警手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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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