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一信访老户被刑事拘留
近日,我县公安机关对信访老户刘某某予以刑事拘留措施。刘某某近几年多次进京非访,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多次,其行为严重干扰了我县的信访秩序,已经触犯了刑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今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以下上访人员,即组织、煽动非正常访人员,多次进京非正常访人员,封门堵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信访人员,妨碍执行公务的信访人员,采取自焚、跳楼等极端方式的信访人员,缠访、闹访的信访人员。对构成犯罪的,将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上访诉求合理,但采取缠访、闹访、极端访等违法方式上访的人员,也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信访群众的信访诉求必须依法、理性表达,对闹访、非访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对无理缠访、闹访和非访行为一律依法处理,对触犯刑律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望其他信访群众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信访,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程序反映问题,逐级、有序进行信访活动。 |
关键词: |
责任编辑:高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