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2015年度人民调解表彰大会
4月13日上午,我县召开了2015年度人民调解表彰大会。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宋英华主持,各乡镇主管副职、司法所长,各村党支部书记、调委会主任,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主任,重点企业负责人,综治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司法局全体,共计3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人大副主任张建刚宣读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仓房村调委会主任庞忠献、侯家庄村民调员李建军分别代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做了典型发言,为受表彰的先进调委会和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及荣誉证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会革、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王秀格出席会议并讲话。《非常帮助》栏目“帮大哥”高瑞奎同志为参会人员进行了授课。 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王秀格就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不断强化司法所维护地方稳定的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二要利用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互动,综合用好情、理、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要继续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努力使各级各类调委会达到“五有六落实”标准。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会革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深入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组织网络不断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机制手段不断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及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民间纠纷和矛盾隐患。去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268件,调解成功2213件,调解成功率达97.6%,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他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各相关部门相互学习借鉴,发扬成绩、巩固成果,不断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他强调,一要深化认识。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承担起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职责,努力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加富有成效,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高邑”提供坚强保障。二要夯实基层基础。要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使人民调解工作从“覆盖得到”向“覆盖得好”转变,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建强调解员队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探索完善配套考核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坚持抓点示范,以点带面促规范、抓提高。要形成调解合力,充分依靠全县矛盾纠纷化解各级平台力量,汇聚人民调解工作的合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权威性、公信力。要强化经费保障,以“政治账”引领“经济账”,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落实好“以奖代补”和“一案一奖”奖励机制,适当提高人民调解员补助标准和工资待遇。三要把握重点环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和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对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排查出来的、上级交办的、以往工作遗留的各种矛盾纠纷,在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及时、就地进行调解,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加强法制宣传,加大《民法》《刑法》《治安处罚法》《土地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依法信访、理性维权,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要创新方式方法。要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深化完善“五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多种手段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化解矛盾纠纷闭合式链条。要善于发挥新媒体作用,把“面与面”调解与“键与键”调解结合起来,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也能化解纷争,实现调解与服务相结合。五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强化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打造高邑人民调解的特色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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