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司法局三举措规范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以来,行唐县司法局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一是严格按照《河北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河北省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等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三是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进一步激发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促进和推动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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