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优秀人民检察长——陈英
陈英,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12月出生,河北保定人,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5月入党,1998年1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任石家庄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2004年4月任石家庄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2007年4月任石家庄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2011年1月至今任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被评为“河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并先后获得“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美丽河北·最美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五年打造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不平凡的业绩 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实有编制40人,在职干警28人,是石家庄市最小的基层检察院之一。 2011年新春伊始,陈英调任高邑县检察院检察长,一上任便展开深入调研、细致分析。基于高邑检察院院小、人少、基础弱的实际情况,陈英与院党组确立了“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创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发展目标,并把当年确定为“科学管理、规范执法年”。围绕这一主线,高邑检察院掀开了改革创新的序幕。从抓思想入手,在全院喊响了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向检察长看齐的口号,要求班子之间,同志之间做到“互相信任、互相沟通、互相理解”;开展了“重温检察志,再铸新辉煌”活动,邀请创造过高邑检察辉煌历史的老检察长对全体干警进行“光荣传统教育”;在全体干警中深入开展了“五比五看”(分管比履职,看谁尽力尽职责;部门比进位,看谁争先跨度大;中层比作为,看谁创新本领强;干警比奉献,看谁办案质量好;服务比效能,看谁社会更满意)和“创先争优求突破”活动。从抓机制入手,成立了民主评议小组,设立干警意见箱,坚持每周党组中心组学习和班子碰头会雷打不动,完善了检察长包案制、谈心谈话制、民主生活会、检委会等各项制度。2011年以来,高邑县检察院连续5年被县委评为“优秀班子”,连续5年全院干警对班子成员的满意率均为100%。2015年,高邑县检察院被县委推选为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检察院党支部被县委推选为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三年蝉联全市、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6年5月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取得了高邑县检察院建院以来的最高荣誉。 积极践行检察工作服务于民的群众路线提升公信促和谐 陈英坚持检察工作的基本准则和党的工作的基本立场,积极践行检察工作为人民的群众路线,以深入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和检务公开等工作,取得了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良好效果。 规范司法维民权。根据高邑县主干道多,交通肇事易发,定罪标准不易把握的工作实际,陈英牵头制定了《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不起诉质量标准》和《关于强化逮捕必要性审查机制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未成年犯罪档案记录封存办法》,得到了省青少年维权委员会的充分认可,并将高邑检察院确定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严格执行案件统一受理、备案、审查、移送制度,有效地杜绝了瑕疵案件的发生,提升了办案质量。 畅通渠道释民惑。陈英要求通过检察工作,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亲民、便民措施,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高邑检察院大力推行便民信访,开通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12309举报平台等信息平台。把接待窗口前移到“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推行“控告申诉零距离接待”,企业随时可以通过网络视频接访平台,举报、控告、申诉或求助。制定了《涉农检察工作意见》,成立了涉农检察工作队,在各乡(镇)建立了“检察官”法律服务站,深入到农村、社区,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所求,把信访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该院已连续五年无涉检访,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无新访单位”。 阳光检务赢民心。陈英努力探求新时期检察工作贴近群众、服务于民的新方式,积极增进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以公开、透明、互动增互信、提公信。高邑县检察院按照“一站式”、“一键通”的标准,不断完善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新设了来访接待室、心理疏导室、律师接待室、律师阅卷室、远程视频接访室;完善了控告申诉、法律咨询、案件受理、行贿档案查询、案件信息查询等办事窗口;配备了扫描仪、高拍仪、复印机、装订机等设备;印制了检民联系卡和9种不同颜色的检务公开宣传手册,并设置了“便民服务箱”。建立了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电子阅卷系统、案件查询系统,依托智能手机终端推行“掌上服务”,搭建“零距离”的便民利民服务平台。深化新媒体公开平台运用,在官方微信、微博即时发布信息,微信好友达到1500余人,微博粉丝达到1900余人;2015年10月,开通了“检察之窗手机报”,成为全市率先开通手机报的基层院,正义网、河北省检察院官网、河北法制报、长城网、石家庄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此都给予了报道。2015年,在全市第六次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高邑检察院院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名。 主动适应新常态勇于创新促发展 陈英经常思考,作为基层检察院,怎样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守县委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创新举措,全力为转方式、守底线、补短板、防风险保驾护航,使检察工作创新取得明显进步。 积极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检察院坚持开展班子成员带头访民企、分包项目活动,制定了《服务民营企业意见》《服务园区建设意见》,在20家民营企业设立“服务民营企业联系点”,依法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特别是对南水北调、石武高铁、京港澳高速改扩建等国家重点项目,实施跟踪服务,保障顺利推进。 积极为经济开发区建设保驾护航。在陈英的主导下,高邑县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成了高标准的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并探索确立了“两成立”、“两开展”、“两推行”、“两开通”的“八项机制”。“两成立”是成立“绿色发展联盟”和“诚信守法宣言联合会”;“两开展”是开展“同一面旗帜”和志愿服务活动;“两推行”是推行“控告申诉零距离接待”和“举报直通车”;“两开通”是开通“一键式触摸平台”和“检企在线”微信公众号。2016年7月27日,石家庄市检察机关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经验交流会在市院召开,高邑县检察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7月28日,在该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派驻开发区检察室建设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 积极为扶贫攻坚保驾护航。陈英结合当前形势需要,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同县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局等9家扶贫相关单位,成立“共同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为扶贫攻坚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目前正在加快建设“检察扶贫网络平台”,在全面掌握惠农扶贫领域资金投入总体规模、各种项目和具体政策、审批程序、运作模式和具体流程的基础上,加强对扶贫政策资金“最后一公里”的法律监督。 发挥监督打击职能锻造盾牌和利剑 陈英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充分发挥打击职能,营造公平有序的社会秩序。 着力服务转型发展。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成了与全县32家行政执法单位联网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现了涉刑案件的网上移送、监督、统计等功能。不断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线索移交、案件移送和证据转换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执法,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两法衔接”平台运行以来,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录入行政处罚案件7350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66件,公安机关受理并立案59件;公安机关录入移送起诉案件47件;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7件;公安机关受理并立案4件;录入提起公诉案件24件;审判机关录入判决结果24件。 着力服务绿色发展。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为抓手,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监督县环保局向公安局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件3人,监督公安局立案2件3人;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8件8人。 着力服务开放发展。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2011年以来,办理强迫交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5件95人,有力促进了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体系。 敢于碰硬,善于指挥。陈英检察长常说:“基层检察长岗位特殊,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就得廉洁自律,敢于较真碰硬”。他也给自己定下了很多“清规戒律”,不吃请、不徇私、不拉关系、不套近乎……。结合院小、人少实际,他建立了“大自侦”格局,集中一切力量办大案。2011年以来,先后查处了邢台市委原书记王某某专案,巨鹿县委原书记王某某行受贿案,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原行长阙某受贿99.96万元购物卡案,元氏县国税局原局长马某某等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裕华区塔冢村原村委会主任受贿案,石家庄市桥西区财政局、农业办公室,鹿泉市财政局、农业局能源办多名国家工作人渎职案,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桥西区人民法院四名法官渎职案等一系列在省市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其中,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原行长阙某受贿案被评为2011年以来石家庄市查结的商业贿赂案件七大典型案件之首,元氏县国税局原局长马某某受贿案被评为石家庄市2013年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典型案例。2015年,高邑县检察院反渎工作名列全市第二名,连续三年名列全市前三名。 敢于担当,善于攻坚。2015年5月,高邑县检察院接到石家庄市检察院陈晓明检察长关于创建科技强检示范院有关指示后,陈英检察长立即在全院叫响了“第一时间理解,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执行、第一时间出结果”的口号。资金不足,他就向地方党委政府争取资金100万元;经验不足,他亲自带队到邢台市院、柏乡县院、临城县院对标先进;时间紧,包括他在内的所有相关人员取消节假日。众志成城、激情奋进下,高邑县检察院在全市率先高标准建成了检察技术信息中心,完成了侦查信息一体化、云龙电子数据协作网络、职务犯罪信息查询平台、科技用房、警务区升级改造“五大建设”,构建了信息查询、海量数据分析、电子数据恢复、电子物证提取、审讯监控、案件评查、远程视频、综合管理“八大系统”。临近科技强检现场观摩推进会一周,接石家庄市检察院指示,现场会增加检务公开内容。高邑县检察院在短短一周时间内建立规范了来访接待室、心理疏导室、检察长接待室、律师阅卷室和案件管理大厅、检务公开大厅,建立了网上、电话、触摸屏和案管岗位查询“四位一体”查询机制,实现“一站式”服务和“一键通”查询,检务公开达到全覆盖、无盲点。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和“检务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在高邑县检察院召开,高邑县检察院荣获“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并被评为2015年度石家庄市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先进单位”、“检务公开先进单位”。 在陈英身上,还有许多突出的特点。敢于破旧,善于立新。他上任第二天就开始抓纪律、抓制度、抓严格执法。破陈规,关闭各科室外网,专门开辟外网阅览室,大大提高外网使用效率;所有公车集中管理,办公室统一派车。建新“家”,创建了“检察官之家”,将其与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检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积极探索以“家”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和运行模式;抓“新人”,组织成立了“知与行青年先锋队”,并建立了先锋队活动室和先锋队临时党支部;出新举,在全院推行《检察工作日志》,包括《院务日志》、《科室日志》、《干警日志》三类内容,及时掌握检察干警履行职能、执行纪律、日常行为、素质能力情况;立新规,相继制定了《刑事案件受理标准》、《案件不起诉标准》等10余项办案规章制度。通过一系列创新措施,高邑县检察事业步入了科学管理、规范执法的快车道。 “人的一生可以燃烧也可以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愿意燃烧起来!”这是陈英检察长被评为河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时的获奖感言。他以熊熊烈火般的激情,引领高邑检察工作从平庸走向辉煌,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崇高荣誉。2016年7月,高邑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该院先进事迹,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向该院学习。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