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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法院为八名民工要回血汗钱

2017-02-17 12: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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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陉县法院执行局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1月12日,成功执行一起农民工向包工头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为8名农民工执回7万元血汗钱。

  据了解,2013年前后,井陉县南王庄乡割子岭村牛某等8名村民经人介绍到包工头高军(化名)承揽的工程工地打工,分别从事大工、小工、钢筋工、木工等工作,约定报酬每日160元,高军在各处安排带班人员负责记工,到2014年2月份,共欠这8人工资14.4万余元,章军给出具了欠条。后来,这8人多次向高军索要不给,于2014年10月2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于同年12月13日作出判决,责令高军在五日内分别给付牛某等8人的劳动报酬。高军不服判决,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判决有失公允”为由提起上诉,2015年5月3日,石家庄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高军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不履行给付劳动报酬的义务。2015年6月1日,牛某等8名农民工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立案后,先后向高军发出执行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责令其履行判决义务,但高军仍不还欠。经多次查询高军的财产,在银行仅有一万余元存款,即予以查封,蓁无可被执行的财产。之后,高军去南方包工,无固定地点,电话更换,失去联系,办案干警和牛某等人多次查找未果。这些民工家住深山之中,年纪最大的已经60岁,还有妇女,无其它经济收入,就靠打工挣钱维生,给人干了活不给钱,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执行干警想农民工之想,急农民工之急,为了帮助农民工执行回血汗钱,采取了多种措施,尤其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将高军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1月10日,当高军在南方某地购买飞机票回来过春节时,遭到拒绝。接着,他又去坐火车,再次碰壁,被困在外地回不来着了急,这才意识到欠款不还的严重性,立即给家乡一个朋友打电话,委托其来法院请求主持调解,与8名农民工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先给付7万元工钱,余款于今年10月31日前偿清。1月12日,办案干警给这8名农民工办理了相关手续,将现金支票发送到他们手里,农民工代表牛某感动地说:“谢谢你们的辛勤努力,这下俺们春节可以过个安心年了”!(李忠勇胡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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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井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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