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矿区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矿区 >> 县区要闻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院长带头开庭办案 回归法官本位

2017-03-09 10:35:08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响起,2017年3月7日上午9时,一起盗窃案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矿区法院”)公开审理。与平常不同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延军以入额法官身份,亲执法槌,担任本起案件的审判长,井陉矿区检察院检察长赵蒙担任公诉人。庭审中,张延军院长有条不紊地主导整个庭审流程,逐步展开出庭情况审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各个庭审环节,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规范高效。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矿区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制定了《井陉矿区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并于2016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定要求入额法官必须办案,并对院长、庭长、审判员办案数量及比例、办案团队分组、分案流程以及审判长、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的职责做出了具体规定,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据悉,矿区法院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带头办案,带头开示范庭,带头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已经成为工作常态。此次矿区法院院长亲执法槌出庭办案,是院长回归法官本位的具体体现,不仅能够缓解一线办案压力,提高审判质效,而且通过发挥领导示范作用,有利于调动法官专研审判业务、提高案件质效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将充分调动年轻法官工作热情,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被动局面。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矿区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委政法委员会    矿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序号:冀ICP备09024425号-27    技术支持:长城网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