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关于依法打击非访闹访专项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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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信访秩序,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树立正确的信访工作导向,根据上级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区委、区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2017年11月底,在全区开展依法打击非访闹访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打击的主要对象 1.长期进京非访、缠访闹访、借访索财、借访谋利的违法犯罪人员; 2.串联、煽动上访的幕后“黑手”和“点火者”,操纵集体访、越级访的骨干分子和违法犯罪人员; 3.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堵门堵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 4.其他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非访闹访等违法犯罪人员。 二、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逐级有序到国家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反映。对信访事项处理不满意的,应当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解决。非访闹访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继续进行非访闹访违法犯罪活动者,区政法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 三、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大力支持,积极提供非访闹访违法犯罪线索,检举揭发非访闹访违法犯罪人员。对提供犯罪线索的公民,区政法机关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对破获案件提供重要线索者予以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0311-82012110 0311-82012080 鹿泉区人民法院 鹿泉区人民检察院 鹿泉区公安局 鹿泉区司法局 2017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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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