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鹿泉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鹿泉区 >> 县区要闻

鹿泉区关于依法打击非访闹访专项行动的通告

2017-05-10 15:35:14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信访秩序,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树立正确的信访工作导向,根据上级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区委、区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2017年11月底,在全区开展依法打击非访闹访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打击的主要对象

  1.长期进京非访、缠访闹访、借访索财、借访谋利的违法犯罪人员;

  2.串联、煽动上访的幕后“黑手”和“点火者”,操纵集体访、越级访的骨干分子和违法犯罪人员;

  3.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堵门堵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

  4.其他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非访闹访等违法犯罪人员。

  二、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逐级有序到国家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反映。对信访事项处理不满意的,应当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解决。非访闹访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继续进行非访闹访违法犯罪活动者,区政法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

  三、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大力支持,积极提供非访闹访违法犯罪线索,检举揭发非访闹访违法犯罪人员。对提供犯罪线索的公民,区政法机关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对破获案件提供重要线索者予以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0311-82012110    0311-82012080

  鹿泉区人民法院    鹿泉区人民检察院

  鹿泉区公安局       鹿泉区司法局

  2017年5月8日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鹿泉区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政法委员会    鹿泉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序号:冀ICP备09024425号-27    技术支持:长城网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