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灵寿县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灵寿县 >> 矛盾化解

灵寿县大力充实基层矛盾调解队伍卓显成效

2017-05-10 18:04:28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近日,灵寿县个人调解工作室现场会在狗台乡司法所举行,旨在总结2016年个人调解室工作开展情况,宣传福祥调解室成功做法,进一步在全县乡村推广个人调解室工作开展。会议由县政法委、司法局、各乡镇负责政法工作的主管副职及司法所长参加。县政法委书记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我们从2015年开始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先是在县级组建了“中山调和”工作室,后来又在11个乡镇和社区建立了个人调解室。截止目前,这些个人品牌调解室共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14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大大充实了基层矛盾调解队伍,织密了基层调解网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当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的重要意义

首先,个人品牌调解室是政府和群众之间的缓冲和纽带。个人品牌调解室顾名思义就是由个人挂名成立的调解室,既不代表政府,也不代表任何机构,完全是一个第三方组织、社会性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政府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地位。因此就拉近了与老百姓的距离,避免了相互猜忌和不信任,调解员的处理意见和见解看法也容易被老百姓理解和接受,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成功率。其次,个人品牌调解室是对司法行政手段的有效补充。我们经常讲“三位一体”大调解,强调的就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要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我们正在推进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也是这个道理。一些案件在走完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后,可能仍然存在矛盾隐患,这就需要调解工作继续跟进,加以解决;一些矛盾可能通过调解手段难以化解,或不适合调解解决,就需要引导当事人走诉讼、复议等司法或行政程序。我们也有很多例子,法院判决以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执行,最终还是通过调解解决。所以说,个人调解室是对司法行政手段一个很好的补充。

二、加强个人品牌调解室运行保障,全力推动个人品牌调解室作用发挥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司法局、综治办要加强对全县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的组织领导、统协调指导及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各乡镇要积极为调解室运转提供人、财、物保障,加强对调解员的支持帮助和关注关怀,认真解决好调解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真正把个人调解室当做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切实用好、用活。

二要严格考核奖惩。司法局要不断健全完善对个人调解室工作的考核考评机制,坚持理论与业务并重,调解成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平时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调解员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价,年底要评选一批优秀调解员予以表彰。同时要完善奖惩机制,对于工作认真负责、成果显著的调解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要用好以奖代补资金,充分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对于工作态度散漫、激化矛盾纠纷,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相应惩罚,对于已经不适合从事调解工作的,要取消调解员资格,退出调解员队伍。

三要培树先进典型。正定县有“帮大哥”、“帮大姐”等人民调解典型品牌,我们灵寿也要培育自己的帮大哥”、“帮大姐”。 我们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以来,已经涌现出了一些先进典型。2016年狗台福祥调解室调解成功案件36件,占全县个人调解室调解案件总数的30%。下一步,我们还要再抓一两个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灵寿调解工作新名片。

关键词:调解 平安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灵寿县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灵寿县委政法委员会    灵寿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序号:冀ICP备09024425号-27    技术支持:长城网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