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作风整顿 促形象提升
——鹿泉区法院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本报讯(通讯员杨文志马月红)今年新一届“党组班子”成立以来,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深入开展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以“四个意识”为统领,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司法为民为重点,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强力推进作风整顿深入开展,法院干警队伍精神面貌、工作作风焕然一新,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展现出新风貌、取得新进展。 发挥“班子”的引领作用。 “班长”纪兰生敢于唱响“班子成员向我看齐,干警向班子成员看齐”,通过一级“瞄”一级,党组成员带干警,不但“班子”的素质提高了,全体干警的整体形象和素质也得到了较大提升。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出“一切围绕人民群众满意转,一切围绕人民群众满意干”口号,开展“打造经济强区、大美新城、幸福鹿泉,法院干警怎么干”大讨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区”等争先创优活动,激发干警“对标先进、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增比进位”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卯足干劲,奋发进取,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鹿泉法院品牌”。 深化作风纪律整顿成果。制定了《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对队伍建设和审判质效进行量化管理,实现了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他律”向“自律”、“短期效应”向“长效机制”的转变。细化作风纪律整顿的内容,出台了《着装仪表管理规定》、《点名查岗管理规定》、《考勤管理规定》、《外来人员接待管理规定》,对干警进行全方位规范和约束。 以作风整顿为契机,促进审判事业发展。颁布《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提高审判质效,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系统化管理。实行“五级联调”工作法,对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逢案必调,实行诉前调解员、主办法官、庭长、副院长、院长五级调处。发挥司法资源优势,延伸司法服务功能,在辖区内创建了十个“无诉乡村”,创新打造无诉和谐的社会环境。推行执行工作“四个前置”法,即立案工作理念前置,为案件顺利执结“打好前站”。审判工作前置,力争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工作压力。执行工作前置,执行人员提前关注案件审理,依法配合审判庭搞好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工作,为案件顺利执结“排障强基”。执行压力前置,判决生效后,由审判人员及时向被执行人发放《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进行压力传输,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实现案结事了。 转变工作作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实行“院长、副院长全天候接待来访群众”制度,用好院长接访这一“窗口”,认真接待每一起信访案件,并实行每周一党组例会上,对上周接访的案件,由院长逐一调度、督办、限期结案。推行“点名”接访,倡导上访者自主选择对口庭室或信得过的法官接待。实施“首问负责制”,规定法院的每一名工作人员都是接访员,上访人咨询、投诉遇到的第一个干警,无论该事项是否属于自己的工作范围,都必须热情接待,不应以任何借口支应搪塞或冷漠拒绝,并负责处理、协调,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不能立即答复的,要当场与有关领导或庭室联系,搞好服务。 强化监督问责。成立“督查小组”,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为制度落实的重要抓手,定期与不定期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检查督察,巩固作风整顿成果。成立“议事小组”,发挥干警“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硬件建设,彻底改观院容院貌。对法院办公大楼及院落进行整体构建与装修;对车辆停放进行统一规划;建造自行车停车棚;加强和升级信息化硬件、软件建设,基本实现了信息化建设的现代化、科学化。 通过具体落实抓作风、强制度、促审判,法院的整体形象得到了根本转变和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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