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威州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保护动物
4月11日,从井陉县威州派出所获悉,该所近日在巡逻过程中,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 3月29日,该所副所长王润文和协勤何炳良在河滩巡逻时,在草丛中发现了一只疑似是鹰隼的国家保护动物动物。他们徒手将鹰隼捉住后,对其进行了观察,发现鹰隼的羽毛下身体多处受伤,尤其是翅膀受伤严重,已经失去飞行能力。民警立刻将鹰隼带回派出所,找兽医人员认真进行了检查。经联系,当天下午,将鹰隼送到石家庄动物园。动物园工作人员经检验后,确认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李忠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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