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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诉前保全执行案

2017-08-24 1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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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高邑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招商企业的诉前保全案件,有效化解了案件双方矛盾纠纷,维护了双方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8月10日下午,高邑县钢架结构制造公司,到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称本公司生产的四块H型钢架材料被他人非法扣押,故对此财产申请诉前保全,并依法提供了现金担保,要求依法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所控制的钢材。经详细询问,申请人系我县招商引资企业,此诉讼争议财产,系买卖合同的交付标的,因迟延交付,合同对方已要求赔偿损失15万元。被申请人是货运车辆车主,当时帮忙卸货时,造成自己手指骨折,而正值晚上12点,现场没有其他人,为了及时治疗,私自将车开回高邑,并且去县中医院进行治疗。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私自将货物拉走,并且联系不上,立即进行查找,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不及时给予治疗,故有意不返还财产。

  申请人系招商企业,当利益受到侵害,理应受法律的保护,依法应予以维护。而被申请人因卸货造成手指骨折,作为社会大众的弱者也应予以保护。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最好的办法就是调解。随即,该院办案人员决定对当事双方展开释法说理工作,力求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对申请人动之以情,促其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被申请人在手指骨折情况下以人身安全为重的行为;对被申请人明之以法,促其认识到私自滞留货物的法律后果,以及给申请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最终,经过办案人员耐心调解,申请人撤回诉前保全申请,并赔付被申请人11000元医疗费;被申请人已将货物送达高邑县钢架结构制造公司指定地点,双方达成和解并签《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取得了案结、事了、双方满意的良好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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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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