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检察:一份检察建议遏制“校园贷”
近期,灵寿县境内,某高校的张老师正在利用手机微信平台制作“树立理性消费意识,警惕‘校园贷’”为主题的微课堂,准备发给正在放暑假的同学们。在校外,学校工作人员对张贴在学校周边的“校园贷”小广告进行了全面清理。这是灵寿检方一份检察建议产生的效果。 今年6月份,灵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起涉嫌非法拘禁犯罪案件。涉案人员魏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5月份,他向某“校园贷”贷款5000元用于上网、吃喝等消费。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校园贷”平台向其索要本金加利息8万元。与此同时,魏某把自己的5000元学费,以高利贷的形式借给了宋某。魏某在无力偿还“校园贷”的情况下,就结伙非法拘禁了宋某,强制宋某偿还该笔巨额贷款。此案多人涉案,其中一名犯罪分子系未成年人,在社会上影响恶劣。这是灵寿县今年因“校园贷”引发的第二起案件。经走访调查,灵寿县检察院发现此高校内非法“校园贷”情况非常普遍,极易引发严重刑事案件。 针对频频发生的非法“校园贷”“裸贷”事件,灵寿检方及时向该高校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学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学生法律意识和品行修养;加大校园人防、技防、物防的投入,确保学校在第一时间掌握校园治安动态;完善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和提高教师职工矛盾化解和安全防范的意识及能力,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高校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向检方送交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目前,该高校非法“校园贷”的蔓延势头已得到有效遏制。(灵寿县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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