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栾城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栾城区 >> 县区要闻

栾城公证处做好三项常态化工作促进为民服务

2017-09-01 09:30:01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栾城公证处做好三项常态化工作促进为民服务 我处将做好常态工作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刘志魁局长在“两个顾问”调度会讲话精神为抓手,注重挖掘工作创新点,实实在在服务群众。 一、做好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我处积极加强与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联动互助,共同开展基层法制宣传,把普法工作做实、做细。制作法律宣传栏,发放传单和《公证法》宣传资料,让群众深入了解公证法的相关内容;定期组织公证员深入到各社区、村和企业,将公证流程、收费标准及相关公证法律传达给群众,预防各类纠纷发生,走上街头,把专业法律知识与百姓需求相结合,解答与群众生活相关的法律问题,有效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次。 二、参与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 建立公证处与各司法所及调解人的联动反馈机制,公证处及时将办证中发现的矛盾纠纷隐患反馈给基层组织,并参与协助调解工作;就当事人争议较大的财产分割、遗产继承、老年人赡养等矛盾纠纷调解达成的协议给予及时公证,有效保障调解效果,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企业间的经济纠纷提供公证,并帮助企业化解经济纠纷,维护企业稳定。 三、注重服务质量,实现群众满意 我处在工作中注重服务质量,对前来办理公证的群众提供饮水、老花镜、书写工具等便民设施。对孤寡老人、残疾、危重病人等弱势群体,区公证处积极主动上门,为其提供委托、声明、遗嘱等公证事项;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人员、经济困难人员给予“优惠”,按规定减免公证服务费;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提供代写文书、代理民事诉讼、解答法律咨询等相关法律援助,截止目前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小额继承公证80余件,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减收公证费约3000余元,大大减少了不和谐因素,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栾城区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石家庄市栾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栾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序号:冀ICP备09024425号-27    技术支持:长城网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