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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等三县(市)法院 建立跨区域执行工作联动协作机制

2017-09-06 1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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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泽县等三县(市)法院

  建立跨区域执行工作联动协作机制

  为了加速实现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拓宽执行渠道,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石家庄市深泽县、衡水市安平县、保定市安国市三地法院鉴于三县(市)地域相邻、委托案件较多的现实情况,于8月28日正式签订协议,建立跨区域执行工作联动协作机制。

  协议要求,三地法院将秉持委托执行案件“必须立案、优先办理、及时回复”的工作原则,将委托执行案件列入重点工作范畴,第一时间进行案件的分析、办理、答复,从根本上解决异地查人找物难的问题。

  联动协作具体事项包括,一是需要异地进行银行存款的查询、冻结、划拨、解冻等,执行法院可委托当地法院办理;二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时,执行法院可委托相关法院协助查找;三是需要实施异地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的,执行法院可委托当地法院办理;四是需要办理房产、土地、车辆等财产的查询、查封、解封手续的,执行法院可委托当地法院办理;五是需要异地查询工商登记信息的,执行法院可委托当地法院办理。

  为了确保联动协作落到实处,有效避免拖沓应付、消极执行现象,协议规定,一是对于委托办理的事项,受托法院在接到委托事项当天起,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二是委托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与执行法院沟通,避免出现办理延误、错误等相关问题;三是执行法院异地执行时,协助配合法院应当优先提供交通和警力支持;四是创建执行联动微信群,各法院分别指定两到三名执行干警,全程负责执行联动协作过程中的沟通联络,切实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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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深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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