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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四个强化”推动机关作风建设

2017-09-11 14: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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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坚持把作风纪律建设作为履职尽责、服务区委中心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大事来抓。该院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会议精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多措并举严肃作风纪律,取得明显实效。

  强化行为规范。该院将考勤由人工点名变为电子门卡识别系统,实行电脑管理,每月由监察科进行登统监督,并报检察长审核,在全院公示;对班上工作状态、在岗情况、工作纪律、环境卫生、物品放置、门卫管理等,由主管领导带领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人,每周对各办公室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通报。

  强化制度规范。该院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文件制发、会议管理、食堂管理、车辆管理、值班带班、请销假等多项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成册,下发科室,推动全院机关作风建设步入有章可循的规范化轨道。

  强化廉洁纪律。该院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逐级实施“廉政双签”,落实主体责任,并以在全院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微腐败”专项治理为抓手,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检察机关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

  强化办案执纪。该院实施了案件评查制度和五项监督机制,即以检委会为主体,对复杂、疑难案件把关审查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案管办为主体,建立以案件流程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案件评查小组为主体,建立以瑕疵案件质量评审,实施错案追究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政工部门为主体,建立以岗位目标绩效考核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监察部门为主体,建立以跟踪监督为中心的网络监督机制。即对每起案件的受理、流转、审结、法律文书的办案时限,实施跟踪监督并进行预警提示,以杜绝违反法定程序、超时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

  今年来,通过扎实开展机关作风纪律整顿,该院干警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工作秩序、工作环境、工作效能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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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藁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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