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裕华区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裕华区 >> 矛盾化解

魏县人民法院“三加强”化解农村赡养案件促和谐

2017-11-09 10:48:3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魏县人民法院“三加强”化解农村赡养案件促和谐

  农村养老涉及家庭伦理,既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魏县人民法院针对农村赡养案件主动作为、积极化解、妥善应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加强诉前调解,找准外围问题原因。针对涉农赡养纠纷,该院专门组织有经验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主动到当事人家中走访,分别听取父母和子女的想法和看法,同时征求其邻里意见,找到矛盾的焦点即该子女不赡养老人问题的真正原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当事人在情理感召下自动和解,父母原谅子女,子女赡养老人,成功在诉前化解矛盾,避免一家人对簿公堂、加剧家人矛盾。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子女法律素质。赡养纠纷案件大部分发生在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子女缺乏法律意识,文化素质较低。该院定期深入偏远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法律知识,同时选择具有典型性的赡养纠纷案件在乡里、村里巡回开庭审理,以案说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让更多的子女认识到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怀一颗感恩的心主动关心、关爱老人。

  三是加强案后跟踪,确保赡养执行到位。赡养案件一般判决按月支付费用,周期长,后续问题多。该院依法判决后,主审法官定期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做好案件后续跟踪工作,确保当事人按时给付赡养费用。对于拒不履行判决的,把情况通报给当地村委会督促其履行,仍拒不支付赡养费用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执行到位。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裕华区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裕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裕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序号:冀ICP备09024425号-27    技术支持:长城网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