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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法院以“三好”为要求 就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及县委“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干部大会”精神进行再部署

来源:         日期:2017-11-09 11:19:01

  10月30日上午,高邑县法院召开全院大会,就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及县委“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干部大会”精神进行再部署。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良主持。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赵志宏认真传达了县委“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并就有关学习贯彻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学习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县委提出的“六个一”要求,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具体做到“三有、三保证”,即有学习方案、有专门组织、有督导检查;保证人员、保证时间、保证质量,确保学深、学透十九大报告精神和县委领导干部大会精神,深刻把握新论断、新特点、新目标、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宣传好,凝聚党心民心、扩大社会共识。结合法院职能,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要求院领导要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老百姓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深入民心。

  三是落实好,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更加妥善地审理民生领域各类案件,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更加严厉地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高邑建设;更加紧密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积极服务保障县委政府重大战略实施;更加扎实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更加积极地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稿源:   编辑:高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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