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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教育显成效 当庭调解赔伤者

2017-12-22 14: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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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教育显成效当庭调解赔伤者

  “我认罪,我也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六名被告人经过检察官的庭审教育之后,异口同声地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霍某某、张某某,因自己的抢劫行为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这是安新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在2017年12月5日,出庭支持公诉不公开审理的祝某某等六人抢劫案的一幕。

  在受理该案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一直将心理疏导贯穿在办案过程,但六名被告人的情绪始终有波动,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更他谈不上对被害人认错、赔偿的问题。对此检察官不放弃,在庭审前半小时,还在和家属、律师交换意见,为他们争取机会,直至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发表公诉意见书说到“你们犯错了,不仅伤害到了别人,而且自己也被弄得遍体鳞伤,不要怕,我们检察官、法官,以及在座的各位,今天聚在一起,不但是为了教育你们,更重要的是要挽救你们,让你们早日回归社会,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六名被告人顿时嚎啕大哭,检察官抓住时机,进行了更为动情、苦口婆心的庭审教育,六被告人不但认罪,还愿意求得被害人的谅解,公诉人利用庭审休息时间,马上电话联系被害人,在征得被害人的同意后,当庭进行了民事部分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

  此案通过庭审教育,不但让被告人认罪伏法,而且充分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真正做到了,“教育为主、惩治为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政策,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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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裕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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