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深泽检察院依法批捕两名非法集资案犯罪嫌疑人
近日,河北省深泽县检察院依法批捕两名利用农村合作社名义非法集资涉案金额达130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 据悉,犯罪嫌疑人田某甲、田某乙,均为邯郸市成安县农民,自2012年至今,二人在深泽县成立并经营“某某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名义上经营化肥,实则两人以在该合作社存款购买化肥优惠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期间,二人在各村设立代办员12名,共吸收非法资金达1300余万元,受害民众903户。田某甲将其中的1000万元非法所得资金据为己有,其它资金被该合作社以放贷形式借与他人使用且尚未收回。深泽县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将该两人批捕。 检察官提醒,非法集资类犯罪大多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的特点,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犯罪分子多通过销售商品等形式,举办各种优惠活动,吸引广大民众参与,且异地作案突出,资金流动和转移很快,产生的影响和损害很大,给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极大危害。广大民众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谨防上当受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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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深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