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高新区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高新区 >> 政法风采

检察官监护困境未成年人 一件棉衣温暖少年心

2017-12-27 10:19:41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2017年12月21日寒风瑟瑟,丝丝清寒,当脸庞稚嫩的未成年被告人魏某(2001年5月5日出生,案发时刚满16周岁)光着脚,穿着借来的肥大棉衣出现法庭上,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他瞟了一眼父亲,抿了下嘴唇,眼神里有着一丝冷意和不屑。

  基本案情:未成年被告人魏某于2017年7-8月份期间,多次凌晨入室盗窃他人手机、钱物,价值共计4811元。后大部分被盗物品发还,除一部vivo手机(价值1700元)丢失,魏某父亲拒不退赔,未达成谅解。魏某因母亲去世后随父亲自2017年6月从四川农村来石家庄,没有学上,无正式工作,无固定住所。经检察机关进行社会调查后了解,魏某自幼与母亲在农村生活,父亲常年在外打工,父子关系淡薄,很少沟通。魏某母亲因病卧床四年于2016年去世,父亲为看病背债6万元,家庭困难。故魏某为了零花钱,进行盗窃。

  2017年11月份,检察官在提审时,魏某只穿一件单衣。后了解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魏某父亲没有给在看守所里的孩子送一分钱及衣物。后多方与魏某父亲沟通,让给孩子送钱和衣物。魏某父亲以家庭困难,没有钱,孩子犯罪,就让他自己受罪为由,拒不履行监护责任。检察官聘请了居委会的合适成年人在场,对魏某进行讯问,并为其聘请了法律援助律师。

  针对此案的特殊性,检察官本着负责的态度,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对魏某的监护人进行了强制亲职教育,而不是让法官一判了之。魏某走上犯罪的道路与其父亲没有履行好监护人职责有很大关系,对孩子疏于管教、家庭教育缺失。在孩子犯罪后,将孩子推向社会,不履行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没有给孩子爱和温暖。

  在公诉意见中,公诉人严肃而又深情的告诫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学会认错,勇于承担责任,学会爱与被爱。检察官为了后续保障不缺失,解决魏某判刑出狱后的出路,己与相关部门联系,免费让孩子去某职业中专学校进行培训,学习一技之长。并要求魏某父亲定期向检察机关接受专业的教育指导。庭审后,检察官将一件崭新的棉衣(按照看守所要求,将拉链、绳带剪掉并安检)送给魏某,魏某穿上后,稚嫩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纯真笑容,眼泪止不住的流。

  检察官的行为让未成年被告人知道生活是美好的,还有人在爱他。他的父亲也深深地感动,庭后积极筹款退赔。

  石家庄高新区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从监护人以及监护权入手,真正为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撑起一把法制之伞。使未检工作向纵深挺进,从根源上保护未成年人、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同时,又借助团委、社发局等社会力量,转介协调该监护困境儿童,实现检察办案专业化与服务保护社会化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高新区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高新区委政法委员会    高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序号:冀ICP备09024425号-27    技术支持:长城网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