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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

2018-02-14 09: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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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我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省委王东峰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印发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对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主持会议,并对各乡镇(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刘建书记强调:

  一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全区上下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省委王东峰书记的批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安排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以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二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区总方案和对口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统一报送区扫黑办辑印成册,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各乡镇(区)也要参照区领导小组成立本单位领导机构,制定本乡镇(区)具体实施方案。

  三要强化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区扫黑办要从相关部门抽调得力人员集中办公,充分发挥统筹组织、协调推动的作用;各乡镇(区)、区直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做好与区扫黑办的沟通对接;要建立健全线索排查、收集、移交、核查、反馈等制度机制,区纪检、组织、信访等部门和各乡镇(区)政府及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斗争打出实效、打出声威。

  依法打击确保案件质量。区扫黑办要组织政法部门参战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黑恶标准,统一执法思想,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加强协调配合;既要严厉打击,又要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要强化信息共享。区扫黑办在进一步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对接的同时,要组织各乡镇(区)、区直相关部门及时交换情报信息,做到全区一盘棋。

  六要进一步强化督导调度。区扫黑办要组织政法部门业务骨干指导各乡镇(区)、区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基础上,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制度,对于进度较慢的单位要进行专项督导。

  七要迅速营造浓厚氛围。区扫黑办要会同宣传部门,制定宣传方案,利用电视台、宣传专栏、政务网站、微信平台、沿街LED屏、横幅标语、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斗争的意义和成果;要创新方式,在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等措施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新媒体举报平台,研究制定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提高奖励标准,及时准确兑现举报奖励,充分调动起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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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鹿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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