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人民检察院 把握“三度”推动案管工作走上新台阶
近几年来,矿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紧紧围绕“案件受理规范化、流程监督全程化、信息公开标准化、安管队伍素质化”这一工作思路,从“深度、高度、温度”着眼,探索案管监督新途径,规范司法行为,争取实现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双提升。 一是受案监督挖掘深度。受案时对实体和程序独立审查,建立《案件受理问题排查表》,实时登记,及时跟进监督,确保办案质效。审查发现公安机关存在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强制措施等方面的问题,督促办案民警及时补正完善;审查发现有违法监督信息或职务犯罪线索的,整合资源信息,向办案部门移送分享,使监督不留死角。 二是业务管理站位高度。精准把握管理职能定位,立足于服务领导决策和业务工作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数据优势,着力加强业务分析研判。针对办案部门在办案程序、系统填录、案件信息公布、涉案财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布预警信息、流程监控、定期通报等方式,规范司法行为;针对办案质量、非羁押诉讼等常见性、疑难性问题,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破解工作难题。 三是服务质量提升温度。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积极提升案管工作人员的政治法律素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创新为民服务机制,简化业务办理手续。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促进执法透明,多措并举促进检警、检律、检群之情不断升温。工作中做到“四个一样”,即受理、预约、查询一样细致,干警、律师、群众一样热情,业务闲忙一样耐心,批评与建议一样认真,实现“零延误”、“零距离”、“零瑕疵”、“零投诉”的“四个零”的服务目标。 |
关键词:工作 ldquo rdquo 一 办案 |
责任编辑: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