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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找茬被抓“路怒”致人轻伤入狱

2018-03-30 1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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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酒驾车找茬被抓“路怒”致人轻伤入狱

  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经常因为互不相让而产生摩擦。这不,最近张某就因为开车让行问题,与醉酒开车的王某发生冲突,张某一气之下将王某打成轻伤一级,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王某也因醉酒开车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近日,桥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涉嫌故意伤害案。

  2017年5月22日下午5点多,张某驾车在槐安路由西向东行驶时,与从槐安路和师范街交口调头由西向东上桥的王某因车辆占道发生口角。之后,两人在桥上“交上了火”,一路追赶,你要走,我偏堵着你;你跑到我前面,我追着也要堵你,终于在槐安路普园街口附近的快车道上王某将张某的车别停。王某下车就开始拍打张某的车辆,随即张某下车与王某发生争吵。王某先用拳脚击打张某,随后二人扭打在一起,扭打过程中张某用脚别王某,二人摔倒后,张某骑到王某身上对其头部、脸部进行殴打,被现场执勤的民警分开。后经鉴定,王某右胫腓骨骨折,属轻伤一级。两个月后,张某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之后,赔偿了被害人王某经济损失,王某对张某表示谅解。

  桥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与他人发生争执时,未采取合法手段予以解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他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构成自首,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的亲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被害人醉酒后驾车与被告人发生争执,并先行动手殴打被告人,对于本案的发生有过错,故对被告人张某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张某拘役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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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裕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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