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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检讯】高邑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观摩庭并进行评议

来源:         日期:2018-04-16 17:02:46

  为进一步提升公诉队伍业务素质,提高公诉人出庭水平和指控犯罪能力,3月30日上午,高邑县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李某某、耿某某、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张某某涉嫌盗窃案在高邑县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轻刑快判观摩庭活动,我院副检察长王业青、公诉科干警任学勤出庭支持公诉,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郑玉、副处长倪敏、公诉处干警王良莅临指导工作,检察长王彦芳陪同观摩。

  开庭审理前,公诉人精心准备,认真审阅案卷材料,严格审查和完善证据,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辩护观点进行预测,制作了详细的出庭预案。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沉着应对,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当庭出示证据,进行严密论证,有力指控。整个庭审过程公诉人举止大方得体,语言表达规范,法律运用准确,条理清晰,论证充分,展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最后,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强调了危险驾驶和入室盗窃的严重后果,劝诫被告人吸取深刻教训,增强守法意识,踏实做事、不走捷径,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庭审结束后召开了观摩庭审评议会,市院公诉处处长郑玉首先肯定了同类案件合并、轻刑快判、当庭宣判的综合效果比较好,有效解决了司法改革后案多人少的矛盾,指出了此次庭审王业青副检察长与法院主管院长协调合作切实体现了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强调了此次观摩庭举办的非常成功,同时指出,今后可以大力尝试远程庭审,更好地提高办案效率。

  随后,参会人员从庭审程序、庭审效果和公诉人出庭表现等角度出发,针对该案法律适用、文书规范、庭审技巧等各个方面各抒己见,肯定了公诉人出庭的优点,指出了不足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最后,我院王彦芳检察长做了总结发言,认为此次观摩庭活动通过深入交流观点,对提升案件审查能力、把握案件定性和出庭公诉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达到了举办此次观摩庭的目的,取得了良好效果。

稿源:   编辑:高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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